中華建設網訊(記者 陳子怡 微信公眾號ID:zhjswcc)垃圾焚燒發電,似乎昭示著中國垃圾末端處理的未來。2010年以來,中國垃圾焚燒發電廠以每年約30座的速度增長。如今,全國已有垃圾焚燒發電廠約250座。日前,住建部聯合四部委發布《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國城市垃圾焚燒處理能力占總處理能力50%以上。
然而,針對垃圾焚燒的爭議仍不絕于耳,多地相關項目遭遇民意反對。一邊是生活垃圾與日俱增的嚴峻現實,一邊是現行垃圾焚燒方式不被普遍接受,認為隱藏風險。政策與民意、標準與實踐的沖突與碰撞,凸顯出垃圾焚燒的溝通與監管之困。
垃圾焚燒在我國已有近30年發展歷史
按照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要求,垃圾焚燒屬于最末端的“無害化”處理方式之一。在中國,除了垃圾焚燒外,主要的垃圾末端處理方式還有衛生填埋和垃圾堆肥。
據相關人士介紹,衛生填埋占地大、選址困難,容易散發異味,造成嚴重的土壤和水污染。垃圾堆肥則主要針對有機物,在目前的垃圾處理中占比太少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作為后起之秀的垃圾焚燒,在中國已有近30年的發展史。
1988年,深圳清水河垃圾焚燒廠點火運行。2000年前后,出于環保需求,中國開始關停小火電廠,相當一部分小火電廠借機改建為垃圾焚燒廠,“黑天鵝”雖然變成了“白天鵝”,但技術差、污染重等問題依然存在。直到2005年以后,上海、寧波等城市引進國外先進的焚燒設備和技術,垃圾焚燒才開始走上合規運營與清潔焚燒的軌道。
一個13億多人口的國家,其垃圾體量之巨難以想象。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面對緊張的人地關系和“垃圾圍城”的現實,填埋處理等手段早已不堪重負,垃圾處理設施普遍存在超負荷運行現象。
垃圾焚燒憑借自己的優勢,成為解決垃圾問題的首要選擇。《意見》稱,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技術具有占地較省、減量效果明顯、余熱可以利用等特點,在發達國家和地區得到廣泛應用。
以日本東京為例,東京23個區建了25座垃圾焚燒廠,且都在市區;巴黎在市中心相當于北京西單的位置建了垃圾焚燒廠。在日韓和歐美,垃圾焚燒基本被認作是在環境可承受范圍之內的垃圾末端處理技術。在人口密集的日韓,垃圾焚燒更是走上了主流的位置。
垃圾焚燒引發污染爭議應予澄清
目前,垃圾焚燒引發爭議的威脅物有3種:二惡英、飛灰和滲瀝液。按照多位專家觀點,垃圾的清潔焚燒,技術上沒有問題。
北京市市容管理委員會副總 工程師王維平,曾研究中國垃圾問題30年。他說,二惡英其實是一組物質,只有含氯的高分子材料,如膠皮、塑料在320-850攝氏度之間燃燒才會產生。但現在的焚燒爐一起爐,就會在幾秒鐘之內達到850攝氏度,起爐之后半年不停晝夜地燒。停爐也要求在3秒鐘之內降到320攝氏度以下。“這一起一降,排放的二惡英是極微小的。”王維平說,“比吃羊肉串和抽煙還少。”
實際上,垃圾焚燒的核心技術和主體投資是煙氣凈化。王維平說,10億元的投資,6億元都用在煙氣凈化上。二惡英之外,其他排放物如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都靠煙氣凈化設備進行嚴格控制。以二惡英的排放標準為例,我國采用與歐美一致的最嚴苛標準。
環保部門將飛灰定義為“危險廢棄物”,有可商榷的余地。王維平說,曾有實驗將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做成磚,放到水里。每周檢測水,持續3年,發現水質并不會發生變化。王維平認為,飛灰一旦經水泥螯化,不會傳導污染。但在目前,飛灰是許多環保組織檢測的對象,這也使公眾對垃圾焚燒的恐懼加深。
滲瀝液,其實是高濃度有機廢水,一般污水廠處理不了,但滲透膜反滲透膜技術可將其處理至可飲用的水平。
不過,在實踐中,對垃圾焚燒的質疑仍存。民間環保人士劉平認為,垃圾焚燒并不是原生垃圾拿來就燒,而是在垃圾分類的基礎之上,將生活垃圾的可燃物入爐燃燒。而在中國,大多數生活垃圾入爐前沒有經過嚴格分類和預處理。因此,垃圾含水量大,難以保證燃燒爐內的溫度始終高于850度,有機物中的氯為二惡英的產生創造了條件。
垃圾焚燒已成為發達國家主要垃圾處理手段
新加坡
系統高效,注重細節
數據顯示,2015年新加坡每天產生約2.1萬噸垃圾,其中約36%被焚燒,61%被再循環利用,僅有3%的不可回收、不可焚燒的垃圾直接填埋處理。而即便是焚燒處理的生活垃圾,也會利用產生的熱能進行發電。
新加坡垃圾焚燒廠的建設會進行前期規劃,基本在工業園區建設,以減小對公眾的影響。先進的技術、嚴格的監管和公眾的教育,使新加坡垃圾焚燒廠往往比一般工廠還要干凈。
圖為新加坡垃圾焚燒廠
具體而言,垃圾焚燒過程中產生的熱量可轉化成電能;焚燒剩余物及污染物在排出前都需要處理,以確保達到排放標準;焚燒產生的廢氣則會經過3個步驟處理:一是通過高壓靜電除塵器過濾掉約90%的粉塵,二是注(射)入熟石灰粉來處理氯化氫和二氧化硫,三是在過濾袋上使用催化劑分解二惡英。
此外,新加坡對垃圾焚燒項目的監控也十分嚴格,新加坡的排放標準大多數與歐盟一致。焚燒廠的排放數據會直接上傳到新加坡環境與水資源部下屬的防污處,可以24小時在線監測,結果也完全向公眾開放。
日本
嚴格標準,無害處理
日本的垃圾焚燒處理已是普遍做法。數據顯示,2012財年,日本普通垃圾總量為4522萬噸,其中直接焚燒的占垃圾總處理量的79.8%,填埋的僅占1.3%。
日本垃圾焚燒無害化處理的前提是對垃圾進行分類。除了在收集階段要求市民分類外,在清掃工廠內還會進一步進行細分類。由于實行了嚴密的分類措施,日本現有的垃圾焚燒廠所燃燒的垃圾已經完全剔除了塑料等化學制品,燃燒的垃圾均為食物殘渣等無法再循環利用,又不會造成大幅度環境損害的殘品,這大大降低了焚燒所產生的有毒氣體排放量。
圖為日本大阪市舞洲垃圾焚燒廠
以焚燒為主的垃圾處理廠,還有一項增值業務,就是對鐵柜、床墊、自行車等大件不可燃垃圾,提煉有用資源。工廠內也有各種大型粉碎設備,在將上述類別物質細細粉碎后,用磁選機選擇出金屬部分作為資源出售;而金屬上附著的紙、碎布條等,則用風力篩選去除,與其他可燃部分一起送入焚燒爐。
日本對垃圾焚燒制定了極為嚴格的標準,且有諸多法律保障,如《廢棄物處理法》、《大氣污染防止法》、《惡臭防止法》、《噪音限制法》以及《二惡英對策特別措施法》等。
德國
合理分類,透明運行
德國早在2005年就已經開始禁止填埋未經處理過的垃圾。據2011年的數據顯示,當年德國城市固體垃圾中回收利用比例為65%,焚燒處理比例為35%。
德國禁止未經垃圾轉化能源后的垃圾填埋,極大推動了垃圾焚燒廠的建設。在德國,已實現社區里的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分類已經深入人心,這恰恰是德國垃圾焚燒得以推廣的關鍵。
圖為 EEW德國垃圾焚燒廠
德國人對生活垃圾遵循的是盡量減少總量和加以回收利用的原則。如果不按照正確方式認真進行垃圾分類,很可能會被環衛工人拒收,從而連累整個住宅區,情況嚴重時甚至可能面臨處罰。
實際操作中,焚燒設施運營商的廢氣測量數據受到政府專門機構的檢測,焚燒設施的排放往往比上限值低出不少。垃圾焚燒發電設施的高透明度運行、高水平的廢氣清潔處理與控制使得這種廢物處理方式在民眾中獲得普遍認可,在焚燒設施建設審批過程中也得到公眾廣泛參與。 (部分資料來源于: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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